关于公布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察体检有关问题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6
根据《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察、体检有关问题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
二、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请参加首次考察体检人员,于2019年6月30日上午7时前,到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老门诊楼一楼大厅集合,由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发放《考察政审表》。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及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或证明)向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个工作日和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政工科联系),经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七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详见《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等文件),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首次考察体检按照1:1的比例等额进行,如果考察或体检有不合格的人员,将从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的考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好考察、体检工作。
四、其他事宜
(一)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于6月2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2019劳务派遣招聘群”,并关注群内通知消息。
(二)未尽事宜,按《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规定及派遣和用工单位要求执行。
附件: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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